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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全面完成

国家林草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国有林区改革,2021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完成了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结报告,国有林区改革任务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完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草局认真履行改革组织协调和分类指导职责,会同11个部门成立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建立责任明确、分工实施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与地方政府改革合力,抓好督导落实,扎实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取得重要成效,实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稳定和谐”的目标要求。

重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完成了“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推进政企分开、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和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妥善安置富余职工”等国有林区重点改革任务,实现了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创新三大改革目标。通过改革,实践了政事企分开的有效路径,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司其职;建立了所有权、经营权、监管权适度分开又相互协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国家林草局行使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所有者职责、森工企业承担森林资源经营保护工作、地方政府负责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探索出一揽子改善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有效政策,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妥善安置富余职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和居住条件。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20154月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伐以来,国有林区森林面积增长1063.8万亩,森林蓄积量增长4.5亿立方米。改革期间累计减少森林蓄积消耗3100多万立方米,林区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东北虎、梅花鹿、紫貂等稀有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多,已绝迹20余年的野生斑羚再次出现,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政事企分开取得积极成效。森工企业原本承担的行政职能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全面移交属地政府,打破林区社会多年以来政企合一的体制,实现了森工企业和地方政府独立运行。因地制宜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共移交机构1361个、涉及人员9.77万,切实减轻了森工企业负担。

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林区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手段,采取远山设卡和近山设站、专业管护和家庭承包结合等方式,管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持续完善森林资源监管制度,对森林资源产权登记、资产有偿使用、森林采伐予以立法规范,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

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通过增加管护岗位、鼓励自主创业等途径妥善安置职工,职工社会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改善职工生产生活和居住条件,林区防火应急道路、管护用房等重要设施明显改善,完成棚户区改造13.3万户,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近2万户职工从深山远山搬入中心城镇。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改革成果。不断健全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产权管理制度和保护发展措施,推动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指导森工企业聚焦主业,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森林经营,持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宜居林区环境整治等政策支持,督促地方政府切实提升林区人居环境、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改革成果。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